第十三章 抗癫痫药和抗惊厥药 一、癫痫的定义及分类 癫痫是一类慢性、反复性、突然发作性大脑功能失调,其特征为脑神经元突发性异常高频率放电并向周围扩散。由于异常放电神经元所在部位(病灶)和扩散范围不同,临床表现为不同的运动、感觉、意识、行为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的症状,由此可将常见癫痫分为以下几类: 1、全身性发作 主要包括小发作(失神发作,以短暂意识丧失为特点)、大发作(强直—阵挛发作:以全身骨骼肌强直—阵挛性抽搐为特点),还有肌阵挛性发作等。 2、部分性发作 主要包括单纯部分性发作(局限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等。 癫痫发作无间歇期称为癫痫持续状态。 二、抗癫痫药的作用方式及作用机制 作用方式:1、直接抑制病灶神经元过度放电;2、作用于病灶周围正常神经组织,以遏制异常放电的扩散。 作用机制:1、加强脑内GABA介导的抑制作用; 2、干扰Na+、Ca2+、K+等阳离子通道。 三、常用抗癫痫药 (一) 苯妥英钠(phenytoin sodium) [作用机制] 1、膜稳定作用:治疗浓度抑制Na+、Ca2+内流;较大浓度抑制K+外流 使用依赖性:对高频异常放电的神经元的Na+、Ca2+通道阻滞作用明显,而对正常的低频放电并无明显影响。 2、高浓度间接增强脑内GABA介导的抑制作用。 [作用与用途] 1、抗癫痫 大发作:疗效最好,可作为首选药; 部分性发作:次之,可作为首选药; 小发作:禁用。 2、治疗中枢疼痛综合征:使疼痛减轻、发作次数减少甚至消失。 3、抗心律失常 见第二十二章 [不良反应] 1、局部刺激反应 胃肠道反应、局部给药时反应 2、神经系统反应 血药浓度≥20µg/ml时可引起毒性反应,包括眩晕、共济失调、眼球震颤、复视等。50µg/ml以上出现严重昏睡甚至昏迷。 3、过敏反应 如皮疹,还可见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偶见肝损害。 4、慢性毒性反应 (1)齿龈增生;(2)巨幼红细胞性贫血;(3)低血钙症 5、其他 (二) 巴比妥类 苯巴比妥 [机理] 1、增强GABA介导的抑制作用或拟GABA作用 2、膜稳定作用 [应用]1、可用于除失神发作以外的各型癫痫 2、iv可控制癫痫持续状态。 扑米酮(primidone) 体内代谢生成苯巴比妥和苯乙基丙二酰胺,原型及代谢物三者都有抗癫痫作用。 对大发作和部分性发作优于苯巴比妥,对小发作无效。 (三) 乙琥胺(ethosuximide) 治疗小发作的首选药,对其他癫痫无效。副作用较少。 (四)苯二氮类 地西泮 治疗癫痫持续状态的首选药 氟硝西泮 各型癫痫均有效,尤以对小发作、肌阵挛性发作和不典型小发作为佳 硝西泮 主要用于肌阵挛性发作、不典型小发作和婴儿癫痫 (五)丙戊酸钠(sodium valproate) 广谱抗癫痫药(对小发作疗效优于氟硝西泮、乙琥胺,但有肝毒性,不作首选)。 机制:抑制电压敏感性Na+通道;增强GABA介导的抑制作用。 (六)卡马西平(carbamazepine) 又名酰胺咪嗪 [作用机制] 似苯妥英钠。 [作用与用途] 1、除小发作外,其他发作均有较好疗效; 2、大发作和部分性发作的首选药之一; 3、对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疗效优于苯妥英钠; 4、可用于抗躁狂症。 [不良反应] 1、用药早期的不良反应多不严重,一周左右逐渐消退; 2、少见而严重的不良反应:骨髓抑制、肝损害、心血管虚脱。 (七)加巴喷丁(gabapentin)、拉莫三嗪(lamotrigine)、托吡酯(topiramate) 主要用于部分性发作(尤其是难治性癫痫)的辅助治疗药物。 四、抗癫痫药用药原则 1、对症选药:针对单纯类型癫痫常选用一种有效药物即可。 2、剂量渐增:由于个体差异大,用药量需从小剂量开始,以控制症状制止发作又不产生严重副作用为度,然后维持治疗。 3、先加后撤:在治疗过程中,不宜随意更换药物,必须换用它药时,应在原药的基础上加用新药,待发挥疗效后,渐撤原药。 4、久用慢停:癫痫需长期用药,待症状完全控制后至少维持2~3年,并在最后一年内逐渐减量停药,否则会导致复发。 第二节 抗惊厥药 常用抗惊厥药有巴比妥类、地西泮和水合氯醛等。 硫酸镁(magnesium sulfate) 注射给药有抑制中枢、松弛骨骼肌和降压作用,可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尤其对子痫疗效好)惊厥 机制:Mg2+与Ca2+性质相似,竞争拮抗Ca2+的作用,抑制神经化学传递和骨骼肌收缩,从而使肌肉松弛。同时,也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引起感觉和意识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