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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它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不同的是,致幻剂所产生的效应难以预测,常常取决于使用者自身的心理预期以及所处的环境。许多服用过致幻剂的临床医生甚至认为这些因素是致幻体验的决定因素。例如,具有宗教信仰的人在宗教活动中服用致幻剂很可能会有助于使用者产生神秘的宗教体验,早期基督教的圣油就有添加大麻,就同等剂量的药物如果仅出于娱乐的目的在一个随意的环境中使用可能会产生难以预测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后果。Stanislov Grof曾于上世纪六十年代进行过大量的LSD临床试验,他认为LSD是一种强大的非特异性的脑内生化与生理进程的放大器或催化剂,这些效应不能从纯粹药理学的角度来理解。一个使用者多次使用同一剂量的同一种致幻剂,其每次的体验可能会显著不同。尽管在较大剂量下致幻剂会产生许多奇异的非常显著的效应,通常小剂量会产生一些非特异性的药理学效应。Holllister曾经总结如下:
⑴ 躯体症状:眩晕,无力,震颤, 恶心,困倦,皮肤感觉异常,视力模糊。
⑵ 感觉症状:物体的形状扭曲,颜色改变,注意力无法集中,自我感觉听力显著提高,少数情况下会出现感觉错乱(如听到颜色,看到声音等)。
⑶ 精神症状:情绪改变(欣喜,悲伤或易激惹),紧张,时间感扭曲,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人格解体,梦境般的感觉, 视幻觉。
上述症状只是概要性的,致幻剂所产生的效应是因人因时因地而异的,至今仍无法有一个绝对全面的描述。 1938年Albert Hofmann合成了LSD,这是继他致力于麦角碱研究数年来合成的第25个化合物,因此称为LSD-25,以前合成的数个药物已经在临床上使用,包括methergine用于产科止血,hydergine用于治疗偏头痛。开始Hofmann是想合成一个呼吸兴奋剂,但是动物实验发现LSD-25没有呼吸兴奋作用,因此没有对此进行进一步研究。1943年在一次合成LSD-25的实验后,Hofmann有了一次不同寻常的精神体验,他认为这可能是由于实验过程中吸入或接触到了微量的LSD所致,因此于4月19日进行了著名的自体实验,证实250微克LSD确实引起了非常明显的精神效应,且持续数小时。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发现了一种药效如此强大的能够显著改变人的意识的药物[6]。此后,Sandoz公司向全世界许多实验室提供LSD进行研究。基于LSD在精神方面的作用,许多精神学家使用LSD进行精神辅助治疗。整个上世纪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中期,全世界发表了超过1000篇临床研究论文,涉及40000多名患者,出版了数十本书,并召开过6次有关致幻剂精神治疗的国际会议,治疗的疾病包括酒瘾,强迫症,儿童自闭症等。还有一些研究涉及晚期癌症患者,发现LSD能够减少患者镇痛药的用量,患者对死亡的恐惧明显减少,在平静中死去。然而,伴随着对致幻剂医疗用途的探索,致幻剂在特定人群中出现了以娱乐为目的的使用,尤其是五十年代西方社会嬉皮士运动的兴起,为以LSD为代表的致幻剂的滥用推波助澜。到了六十年代初,LSD的滥用波及了西方社会的各个阶层,在教会间开始流行,随之而来的是有关因在无医学监督的环境中随意使用致幻剂而死亡的报道。LSD实验还成为探索宗教和神秘体验本质的新动力。研究宗教的学者和哲学家们在讨论是否在LSD迷醉期间常被发现的宗教和神秘体验是真实的,即与自发的神秘宗教启蒙是否是一样的。在这种背景下,各国政府纷纷将LSD列为管制药,宣布持有和使用该药为非法,并不再资助此类医学研究。迫于压力,Sandoz公司也于1965年发表声明,停止提供LSD进行研究。这一系列措施的结果是科学家发现有关致幻剂的研究获得审批以及经费越来越困难,有关前述精神治疗的研究也多无定论。这样,致幻剂临床研究的热潮慢慢退去。整个七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末的30年间,仅有零星的使用致幻剂进行精神治疗的报道,也多数是LSD之外新出现而未被管制的药物,如DPT。目前,全世界仅有几个小组在进行致幻剂研究,主要分布在瑞士和美国。最新的一篇论文发表于2006年8月期的psychopharmacology杂志上,通过在教堂是实验数据分析,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Roland Griffiths发现致幻剂psilocybin单次使用能够在具有宗教信仰的人产生宗教体验,且对使用者的影响持续长达2个月。这一报道引起极大轰动,杂志主编专门邀请了4名专家对此进行评论,许多国家的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与此相呼应的是,2006年1月份,在瑞士Albert Hofmann的家乡举办了庆祝Hofmann 100周岁的国际会议,会上Hofmann本人及许多领域内的专家呼吁政府应考虑放开被禁锢了三十年的致幻剂人体研究,以进一步探索致幻剂用于临床精神治疗的可能性。值得注意的是,Griffiths的研究1999年就已开始,其后为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耗费了大量时间,使得这一研究在6年以后才最终完成并公开发表。欧美国家是否因此会将有关的政策会进行松动,仍是一个未知数。
临床前
小试产品--药效筛选--制备工艺优化数据---质量标准---中试放大---药理毒理----药剂工艺----稳定性实验----资料整理报批
临床
各类新药视类别不同进行Ⅰ、Ⅱ、Ⅲ、Ⅳ期临床试验
主要是I期安全性
II期有效性
Ⅰ期临床试验
在新药开发过程中,将新药第一次用于人体以研究新药的性质的试验,称之为Ⅰ期临床试验.即在严格控制的条件下,给少量试验药物于少数经过谨慎选择和筛选出的健康志愿者(对肿瘤药物而言通常为肿瘤病人),然生仔细监测药物的血液浓度排泄性质和任何有益反应或不良作用,以评价药物在人体内的性质.Ⅰ期临床试验通常要求健康志愿者住院以进行24小时的密切监护.随着对新药的安全性了解的增加,给药的剂量可逐渐提高,并可以多剂量给药.通过Ⅰ期临床试验,还可以得到一些药物最高和最低剂量的信息,以便确定将来在病人身上使用的合适剂量.可见,Ⅰ期临床试验是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目的在于观测人体对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Ⅱ期临床试验
通过Ⅰ期临床研究,在健康人身上得到了为达到合理的血药浓度所需要的药品的剂理的信息,即药代动力学数据.但是,通常在健康的人体上是不可能证实药品的治疗作用的.
在临床研究的第二阶段即Ⅱ期临床试验,将给药于少数病人志愿者,然后重新评价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和排泄情况.这是因为药物在患病状态的人体内的作用方式常常是不同的,对那些影响肠、胃、肝、和肾的药物尤其如此。
以一个新的治疗关节炎的止通药的开发为例。Ⅱ期临床研究将确定该药缓解关节炎病人的疼通效果如何,还要确定在不同剂量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的高低,以确定疼痛得到充分缓解但不良反应最小的剂量。
可以说,Ⅱ期临床试验是对治疗作用的初步评价阶段。Ⅱ期临床试验一般通过随机盲法对照试验(根据具体目的也可以采取其他设计形式),对新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作出初步评价,并为设计Ⅲ期临床试验和确定给药剂量方案提供依据。
Ⅲ期临床试验
在Ⅰ,Ⅱ期临床研究的基础上,将试验药物用于更大范围的病人志愿者身上,进行扩大的多中心临床试验,进一步评价药物的有效性和耐受性(或安全性),称之为Ⅲ期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可以说是治疗作用的确证阶段,也是为药品注册申请获得批准提供依据的关键阶段,该期试验一般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化盲法对照试验。临床试验将对试验药物和安慰剂(不含活性物质)或已上市药品的有关参数进行比较。试验结果应当具有可重复性。
可以说,该阶段是临床研究项目的最繁忙和任务最集中的部分。除了对成年病人研究外,还要特别研究药物对老年病人,有时还要包括儿童的安全性。一般来讲,老年病人和危重病人所要求的剂量要低一些,因为他们的身体不能有产地清除药物,使得他们对不良反应的耐受性更差,所以应当进行特别的研究来确定剂量。而儿童人群具有突变敏感性、迟发毒性和不同的药物代谢动力学性质等特点,因此在决定药物应用于儿童人群时,权衡疗效和药物不良反应应当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在国外,儿童参加的临床试验一般放在成人试验的Ⅲ期临床后才开始。如果一种疾病主要发生在儿童,并且很严重又没有其他治疗方法,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允许Ⅰ期临床试验真接从儿童开始,即在不存在成人数据参照的情况下,允许从儿童开始药理评价。我国对此尚无明确规定。
临床前
小试产品--药效筛选--制备工艺优化数据---质量标准---中试放大---药理毒理----药剂工艺----稳定性实验----资料整理报批
临床
各类新药视类别不同进行Ⅰ、Ⅱ、Ⅲ、Ⅳ期临床试验
主要是I期安全性
II期有效性
Ⅰ期临床试验
在新药开发过程中,将新药第一次用于人体以研究新药的性质的试验,称之为Ⅰ期临床试验.即在严格控制的条件下,给少量试验药物于少数经过谨慎选择和筛选出的健康志愿者(对肿瘤药物而言通常为肿瘤病人),然生仔细监测药物的血液浓度排泄性质和任何有益反应或不良作用,以评价药物在人体内的性质.Ⅰ期临床试验通常要求健康志愿者住院以进行24小时的密切监护.随着对新药的安全性了解的增加,给药的剂量可逐渐提高,并可以多剂量给药.通过Ⅰ期临床试验,还可以得到一些药物最高和最低剂量的信息,以便确定将来在病人身上使用的合适剂量.可见,Ⅰ期临床试验是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目的在于观测人体对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Ⅱ期临床试验
通过Ⅰ期临床研究,在健康人身上得到了为达到合理的血药浓度所需要的药品的剂理的信息,即药代动力学数据.但是,通常在健康的人体上是不可能证实药品的治疗作用的.
在临床研究的第二阶段即Ⅱ期临床试验,将给药于少数病人志愿者,然后重新评价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和排泄情况.这是因为药物在患病状态的人体内的作用方式常常是不同的,对那些影响肠、胃、肝、和肾的药物尤其如此。
以一个新的治疗关节炎的止通药的开发为例。Ⅱ期临床研究将确定该药缓解关节炎病人的疼通效果如何,还要确定在不同剂量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的高低,以确定疼痛得到充分缓解但不良反应最小的剂量。
可以说,Ⅱ期临床试验是对治疗作用的初步评价阶段。Ⅱ期临床试验一般通过随机盲法对照试验(根据具体目的也可以采取其他设计形式),对新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作出初步评价,并为设计Ⅲ期临床试验和确定给药剂量方案提供依据。
Ⅲ期临床试验
在Ⅰ,Ⅱ期临床研究的基础上,将试验药物用于更大范围的病人志愿者身上,进行扩大的多中心临床试验,进一步评价药物的有效性和耐受性(或安全性),称之为Ⅲ期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可以说是治疗作用的确证阶段,也是为药品注册申请获得批准提供依据的关键阶段,该期试验一般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化盲法对照试验。临床试验将对试验药物和安慰剂(不含活性物质)或已上市药品的有关参数进行比较。试验结果应当具有可重复性。
可以说,该阶段是临床研究项目的最繁忙和任务最集中的部分。除了对成年病人研究外,还要特别研究药物对老年病人,有时还要包括儿童的安全性。一般来讲,老年病人和危重病人所要求的剂量要低一些,因为他们的身体不能有产地清除药物,使得他们对不良反应的耐受性更差,所以应当进行特别的研究来确定剂量。而儿童人群具有突变敏感性、迟发毒性和不同的药物代谢动力学性质等特点,因此在决定药物应用于儿童人群时,权衡疗效和药物不良反应应当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在国外,儿童参加的临床试验一般放在成人试验的Ⅲ期临床后才开始。如果一种疾病主要发生在儿童,并且很严重又没有其他治疗方法,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允许Ⅰ期临床试验真接从儿童开始,即在不存在成人数据参照的情况下,允许从儿童开始药理评价。我国对此尚无明确规定。
从资料上来说,主要研究者需要有GCP证书,证明有进行临床试验的资质;要有个人简历,描述在临床方面的工作时间,做过什么项目,是否有奖项什么的,还是为了证明有承担临床试验主要研究者的资格。从选主研的软性要求来说,最好是找该方向全国知名的专家,这样才有号召力,管理多中心完成试验。
一直听说留学都是去做基础研究为多,
临床研究的基本没听过。
我硕士博士期间都在做临床研究(现在还有2年多毕业),如果想在博士期间或者毕业后到国外(特别是好的团队)继续学习临床研究的话,有什么途径,需要往哪方面努力呢?请各位前辈同道指点!
注:本人本硕博均985院校,导师名气不错,平台还挺好的。不过本人不才,还没有文章产出。参与了两个多中心的临床研究,希望接下来一年可以产出一篇
临床试验申请书:
在非基地的医疗机构进行临床研究须填报药品临床研究申请表,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这是国药管安[2000]315号“关于印发《药品临床研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内容 药品临床研究申请表 (非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试验用药品名称中文名称:英文名称:类 别,中药 化学药,新生物制品 ,放射性药 ,进口药 ,其它第 类临床研究分期Ⅰ期, Ⅱ期 ,Ⅲ期 Ⅳ期 ,生物等效性试验 ,临床验证剂, 型申办单位申请日期, 年, 月 ,日临床研究预期时间年 ,月 至 ,年 ,月批准文号临床研究负责单位病例总数例临床研究协作单位基地单位非基地单位安监司核查意见注册司审批意见。
研二ing,作为一只
临床研究生,学校不疼,导师不爱的,课题现在还没有方向,导师也一直没管我,临床又超级忙,但确实沦为大病历加病程机器,可能自己也不够积极,好抑郁啊,感觉这三年要废过去了,而且好讨厌夜班啊,我是不是没救了。。。。。现在转业也不知道能做什么。。。
前言:临床研究设计是临床科研工作的重要内容。严谨、科学、合理的临床研究设计才有可能对临床问题的解决有参考意义。临床研究中常用设计方案的特征、使用范围及实施方法等内容是临床研究开展的第一步,但在实际临床研究设计过程中常遇到一些问题或存在不规范情况,尤其是我们的医学研究生和青年医生们,以下结合实例讲解做简要总结。
备注:此PPT为研究生科研培训系列内容,仅供医务工作者及医学生交流使用,请关注后续更多分析,谢谢!
附:
1.《科研培训系列:如何高效检索和获取医学文献》
The ICMJE defines a clinical trial as any research project that prospectively assigns people to an intervention, with or without concurrent comparison or control groups, to study the cause-and-effect relationship between a health-related intervention and a health outcome.
这里对临床试验的要求都是干预性(interventional)的。
也有非干预性的规定,这里没贴下,fa你私信了。
I 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II 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III 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应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IV 期临床实验: 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一级改进给药剂量等。
生物等效性试验,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分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临床试验的整个实施过程中都会涌现出大大小小的各种困难。其中受试者入组困难,入组速度慢便是让CRA颇为头疼的一大难题。由于入组足够数目的病例在药物临床试验(特别是注册试验)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越早完成入组计划,意味着药物也将越快上市。因此,作为CRA来说,是否能按时完成入组目标是评价其
performance
protocol feasibility
(针对试验方案的可行性调查)和site feasibility
(针对临床研究机构的可行性调查)拟定详细的入组计划,并对试验中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预测,同时做出
backup plan
。由于实际工作中,计划很周密但结果依然不尽人意的情况常常出现,因此
backup plan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非常必要的。比如在
site feasibility
时通常会多选择几家研究机构进行拜访,然后将各家机构进行综合比较。其中综合推荐指数较高的直接选取作为研究点,不符合条件的cancel掉,剩下的基本符合条件但综合推荐指数一般的留作备用。
另外,在遇到受试者入组困难时,冷静分析其原因,抓住问题的根源也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如果经过一番调查,你发现从科室的规模、专家知名度、门诊量、病床数等因素来看,研究基地应当具有一定的入组实力,入组慢的原因主要来源于研究者的积极性不高,这时你就应主要focus在如何更好的与研究者沟通,提高他们招募病人的积极性这方面。可以采取的方法既有正面的鼓励(如在试验经费的预算内适当提高研究费用)也有反面的督促(如采用Newsletter等形式将各家研究机构的入组排名传达给研究者),这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如果经过调查,你发现研究者对你的试验其实是有较高的热情和积极性的,但是实际的入组病例数还是与计划有较大差距,这时你考虑的重点就应放在如何帮助研究者招募受试者了。较常用的方法是张贴受试者招募广告,但是切记任何受试者招募广告在张贴前都需得到伦理委员会的批准。至于广告的形式,比较传统的做法是将纸质的广告帖在医院的布告栏或其他引人注目的地方,目前更流行的是直接贴在医院的网站上,当然前提是获得院方的准许。此外,如果PI(主要研究者)人缘好或者有一定的号召力的话,找其他相关科室推荐病人也会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如果各种途径都尝试过,但是入组目标依然无法按计划完成时,还有一招就是立即启动前面提到的留作备用的临床研究机构。
以上提到了遭遇入组困难时值得借鉴的一些方法,但从长远来看,这些方法其实都不够理想。若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临床试验受试者招募的难题,应在政府和媒体的层面加强宣传教育,改变大多数人心目中“临床试验就是拿人当小白鼠”的思维模式,提高患者主动参与临床试验的积极性,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系统、完善的临床试验患者库。
如题,A、B两个新药均已获得临床批件。通过分析,二者联用可能会取得较好的临床疗效。因此,我们想在A或B的临床研究期间开展二者联合用药的临床研究。请问目前的法规允许我们这么操作吗?如果不行要做哪些研究和申请?谢谢!